黨用國家的錢要經人大審批
胡績偉認為:一切政黨,特別是執政黨使用國家財政撥款的經費預決算,應經人大審批。

胡績偉曾經在一九七八年二月被選為全國五屆人大代表,並選為人大主席團成員、全國人大常委和教科文衛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直到一九九○年三月被撤職。在這十二年中,胡績偉對一些重要議題作過精闢的發言或提出提案。胡績偉說,他專門對「黨委機關的經費應該經過審批」作過專題發言。胡績偉的意見是:「任何政黨機關的經費只能由自己的黨費或自籌經費來支付。如果要由國家財政撥款,都應當由人民代表大會審查批准,做出正式的預算和決算。可是多年來,中國共產黨的黨務經費大都是花國家的錢,而且從來不公開。用多少錢?為什麼要用?用得合不合理?有沒有貪污浪費?人們不知道,人民代表也不知道,連黨代表大會也不知道,黨員更不知道。
我提議,一切政黨,特別是執政黨所需經費,應由自己的黨費和自籌經費來支付。如果需要動用國家經費,不僅應當由黨代表大會審批,而且還應由人民代表大會審批,不僅應當由黨的紀律委員會監理,也應當由國家檢查機關、審計部門考核,犯了法也應當交司法機關處理。

我們的政務應當公開,執政黨的黨務也應當擴大公開度,特別是黨的經費的來路和去路都應當增加透明度,黨費的用途在黨內公開,花費國家錢財就應當向人民報賬。」
胡績偉的這些話,在《胡績偉自述》(第四卷,第一一六-一一七頁)中有記載。二○○八年一月胡績偉又一次向我重新闡述了自己的上述觀點,他認為中共經費用了納稅人的錢,預決算都應經過人大審批。

學習國外黨政財務分開的經驗
胡績偉說:「國外政黨的經費來自黨費和捐助,而不是來自於政府財政預算即納稅人的貢獻。」

《新京報》介紹法國二○○六年進行了新的財政預算制度改革,為了遏制政府部門亂花錢,財政部和各單位年度預算法案,要附加年度績效計劃和上年度績效報告,由議會審批預算法案。獨立於議會與政府的法國審計法院每年公佈審計報告,對虛報、挪用、侵佔公共資金的行為公開曝光,並將最終報告呈交議會,也將影響下一年度財政預算的審議。

根據胡績偉的建議,中國應學習法國的財政預算制度,首先應由自稱為「三個代表」的中國共產黨帶頭做起,向全國人大提交年度預算與決算的報告,並附加績效報告。除了黨費,一個政黨用了人民的錢,理應向人民有個交待:僕人向主人要錢花,也得報告用途是什麼。

人民有權知情,有權監督
十七大報告提出知情權、表達權、監督權,也要落實在政黨花了納稅人多少錢上。
胡績偉回憶道:「當年作為全國人大常委,曾經提出過建議,請中共中央向全國人大申請經費預算和決算情況。結果是石沉大海。」

現在,十七大開過了,胡錦濤政治報告中許多好聽的正確的政策、措施應該落實,特別是報告中提到的「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府的本質和核心」、「保障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那麼,胡績偉的建議應當接受了,因為中國共產黨的龐大機構和眾多黨務工作人員,用了人民納稅的錢,理應向當家作主的人民報告一下:每年花了人民多少血汗錢?幹什麼了?績效如何?這是人民的知情權、監督權是否落實的一個試金石。

黨政分開應從黨費養黨開始
十七大政治報告強調體制改革,很遺憾,沒有提「黨政分開」。而黨政分開,是鄧小平提出的政治體制改革的一個重要部份,也是趙紫陽十三大政治報告的重要內容。鄧小平講過:「十三大政治報告,一個字也不能改」。而十七大報告,恰恰漏了十三大報告中「黨政分開」四個字。這違反了鄧小平的指示。

新加坡的經驗值得學習
新加坡的專家介紹,新加坡執政黨的黨務工作者靠黨費開支,如果有黨員擔任政府的部長,可以拿政府發的部長薪水。但是,部長不是公務員,內閣變動後不當部長時,就回黨內靠黨費支出的相應薪水生活。新加坡「黨政分開」、「黨費養黨」,不吃政府財政和納稅人的血汗錢,這個經驗,值得聲稱「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中國共產黨學習。因此,中國必須加快政治體制改革,特別是啟動中國共產黨本身的改革。胡績偉關於改革中共經費預算制度,向全國人大申報經費預算的建議,是否可從二○○八年三月的人大開始試行,以後逐步做到黨政經費分開,以黨費養黨,不再吃納稅人的血汗錢。這也是一個重要改革舉措。黨員幹部集中在賓館、招待所學習「三個代表」和「十七大報告」的食宿費用,不宜再從國家財政、人民交納的稅收中開支。這也是權為民所用還是權為黨所用,利為民所謀還是利為黨所謀,是真改革還是假改革、是實質改革還是口頭改革的一塊試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