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用國家的錢要經人大審批 胡績偉認為:一切政黨,特別是執政黨使用國家財政撥款的經費預決算,應經人大審批。 胡績偉曾經在一九七八年二月被選為全國五屆人大代表,並選為人大主席團成員、全國人大常委和教科文衛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直到一九九○年三月被撤職。在這十二年中,胡績偉對一些重要議題作過精闢的發言或提出提案。胡績偉說,他專門對「黨委機關的經費應該經過審批」作過專題發言。胡績偉的意見是:「任何政黨機關的經費只能由自己的黨費或自籌經費來支付。如果要由國家財政撥款,都應當由人民代表大會審查批准,做出正式的預算和決算。可是多年來,中國共產黨的黨務經費大都是花國家的錢,而且從來不公開。用多少錢?為什麼要用?用得合不合理?有沒有貪污浪費?人們不知道,人民代表也不知道,連黨代表大會也不知道,黨員更不知道。 我們的政務應當公開,執政黨的黨務也應當擴大公開度,特別是黨的經費的來路和去路都應當增加透明度,黨費的用途在黨內公開,花費國家錢財就應當向人民報賬。」 學習國外黨政財務分開的經驗 《新京報》介紹法國二○○六年進行了新的財政預算制度改革,為了遏制政府部門亂花錢,財政部和各單位年度預算法案,要附加年度績效計劃和上年度績效報告,由議會審批預算法案。獨立於議會與政府的法國審計法院每年公佈審計報告,對虛報、挪用、侵佔公共資金的行為公開曝光,並將最終報告呈交議會,也將影響下一年度財政預算的審議。 根據胡績偉的建議,中國應學習法國的財政預算制度,首先應由自稱為「三個代表」的中國共產黨帶頭做起,向全國人大提交年度預算與決算的報告,並附加績效報告。除了黨費,一個政黨用了人民的錢,理應向人民有個交待:僕人向主人要錢花,也得報告用途是什麼。 人民有權知情,有權監督 現在,十七大開過了,胡錦濤政治報告中許多好聽的正確的政策、措施應該落實,特別是報告中提到的「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府的本質和核心」、「保障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那麼,胡績偉的建議應當接受了,因為中國共產黨的龐大機構和眾多黨務工作人員,用了人民納稅的錢,理應向當家作主的人民報告一下:每年花了人民多少血汗錢?幹什麼了?績效如何?這是人民的知情權、監督權是否落實的一個試金石。 黨政分開應從黨費養黨開始 新加坡的經驗值得學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