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加拿大安省法庭裁定,三十八歲的中國大陸移民婦女彭璿,涉嫌在自己家中浴缸淹死患有發育遲緩症的四歲女兒陳嘉嘉的二級謀殺罪名成立。法官說,根據加拿大法律,最高可判終身監禁,至少服刑十年才能申請假釋。報道說,宣判時彭璿面無表情,很久沒有作出反應,彭璿的丈夫陳行壯哭出聲來之後,彭璿也忍不住痛哭起來。彭璿在被帶出法庭前,撲倒在母親李寧的懷裡。她即時被從法庭帶走,暫時拘押在安大略省一所女子監獄內。
案件發生在二○○四年七月十二日,四歲華裔女童陳嘉嘉是個活潑的女孩,她身體健康但發育遲緩,死亡當天被醫生診斷出患有中度自閉症。事發後,警方認為事件存有疑點,將案件列為可疑命案處理。七個月後,孩子的母親彭璿被警方逮捕,並被控一級謀殺罪名,後來改控二級謀殺。 彭璿的家人已經決定上訴。彭璿的母親李寧對媒體說,冤假錯案哪裡都有。她並強調,原本陪審團選中了三個華人,不知為什麼被剔除,她認為這是種族歧視。而檢控官莫特莉表示,雖然審判結果是合理的,但當一切都結束了時,仍然感到悲傷,因為小嘉嘉已經不幸地走了,任何結果都無法挽回一個生命。主控官利維表示,相信並不是某一件證據或證詞導致十一名陪審團成員做出有罪的決定,而是全部證據聯合起來判斷的。但他會考慮彭璿的精神狀況,他指出彭璿一直患有情緒疾病,庭審期間一直在接受治療。多倫多警方兇案組代表雷扎布對判決表示心情複雜,他認為,彭璿是一時失控殺人,她一直有精神問題,而當天她從醫生處得知女兒的自閉症無法徹底根治後,也許在挫敗和失望交織的一瞬間,將嘉嘉溺斃。 案件引發當地華人社區的震撼和熱烈議論。有人在論壇撰文論述,案件折射的東西方文化差異,認為中國人望子成龍的心態導致無法接受一個殘疾的孩子。有文章引用一些自己瞭解的情況,對比在中加兩國所看到的對殘疾兒童的不同對待:「有些人在孩子生下來後把他溺死,有的不忍心,就不餵孩子,導致自然餓死。」「人們在潛意識當中,對於後天生了怪病或天生有缺陷的孩子,感覺是孩子父母前世做孽,導致這些孩子不是夭折就是被關在家裡,以免家醜外揚。」「出國後,我突然看到周圍有那麼多不健全的人,而公共場合也有那麼多為殘疾人士設置的措施,比如殘障人士專用停車位和公車上的專用座位等,為了方便下車,公車上設置了讓車傾斜的按扭。」 有人認為,彭璿的做法體現了許多中國人優勝劣汰的想法:「人和任何一種動物一樣,需要優勝劣汰,因為人本身就是一種動物,那些如同行屍走肉的人,吃喝拉撒全要人伺候,只會是別人的包袱,根本談不上什麼人權。」有網友指出,不管彭璿的處境多麼艱難,殺人都是犯罪:「親手將女兒溺死,就是犯罪,在中國和在加拿大都一樣。」也有網友就此案強調加拿大福利的優勢:「在國內殘疾人何曾有像在加拿大這樣的福利啊,所以這裡的父母更多的是操心孩子過得舒服玩得開心,等父母閉眼,自有政府照顧他們的殘疾孩子。在中國弱肉強食的社會,好端端的孩子生存都不是百分百沒問題,別提殘疾孩子了。所以我個人認為,彭璿在加拿大沒理由做出這樣的事情。」 法庭並未當庭宣判刑期。 |